“陈法官,上午你在法庭吗?我想去解决我和汪某的案件。”3月的一天,霍邱县法院孟集法庭的执行法官一大早就接到了被执行人姜某要求主动履行的电话。
2018年至2021年,姜某先后向汪某借款79万余元,之后一直没还,案件诉至法院,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和解,但姜某未按照调解协议履行,汪某无奈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姜某,姜某拒接电话,人也不见踪影。2024年1月,执行法官通过联动协查得知姜某在上海,便立即驱车前往。抵达上海后,执行法官辗转找到姜某住处,却被告知姜某已于半个月前搬走,具体搬去哪里也不清楚,房东现场打电话,姜某也不接。后执行法官通过姜某一起打工的工友联系上了姜某,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当姜某得知执行法官已经来到上海找他,在电话中表示会尽快想办法,争取过年前解决。春节前六安普降大雪,姜某未能返乡过年,期间,执行法官一直与其保持联系,询问进度,姜某表示自己年底也没要到钱,没有能力按约履行义务,但可以将老家的房子租给汪某,用租金来抵付债务。执行法官将这一情况反馈给申请人汪某,汪某表示可以和姜某谈谈。当天,执行法官在接到姜某电话后,把汪某也约到了法庭,临近中午,被执行人姜某赶到法庭,姜某说:“春节前你们去上海执行,虽然没见到我,但是给我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平时工作都害怕你们突然出现。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回来把这个事情解决掉。”经过执行法官的努力,双方就房子租赁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姜某也当场向汪某表达了歉意,该案顺利结案。
来源:霍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