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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三轮车违法载人!霍邱最新曝光(二)!

  • 乔阳M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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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4/4/8 8:37:56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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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短途轻量货物运输工作

三轮车是不可或缺的好帮手

然而有不少人

把三轮车当“万能车”



“便车”顺路拉个人

“货车”载货

“校车”来回接孩子

但事实上

这种行为违法又危险


下面曝光一些

三轮车违法载人案例


案例一



4月3日,冯井镇居民徐某德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行驶至白庙街道,被开发区交管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现场对其进行宣传教育,徐某德认识到错误自觉签订《交通违法警示教育告知书》,随后,民警将信息通报至所属乡镇。


案例二



4月3日,冯井镇居民付某德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行驶至白庙街道,被开发区交管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现场对其进行宣传教育,付某德认识到错误自觉签订《交通违法警示教育告知书》,随后,民警将信息通报至所属乡镇。


案例三



4月3日,冯井镇居民李某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行驶至白庙街道,被开发区交管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现场对其进行宣传教育,李某认识到错误自觉签订《交通违法警示教育告知书》,随后,民警将信息通报至所属乡镇。



案例四



4月3日,冯井镇居民李某奎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行驶至白庙街道,被开发区交管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现场对其进行宣传教育,李某奎认识到错误自觉签订《交通违法警示教育告知书》,随后,民警将信息通报至所属乡镇。



案例五



 4月3日,新店镇居民戚某国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行驶至新店镇S245与双韩路口,被城北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现场对其进行宣传教育,戚某国认识到错误自觉签订《交通违法警示教育告知书》,随后,民警将信息通报至所属乡镇。



案例六



4月3日,临淮岗镇居民韩某丽驾驶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行驶至城关镇蓼南路与光明大道交口处,被城南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现场对其进行宣传教育。韩某丽认识到错误自觉签订《交通违法警示教育告知书》,随后,民警将信息通报至所属乡镇。



案例七



4月3日,马店镇居民汪某科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行驶至马店镇科技大道路口,被马店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现场对其进行宣传教育,汪某科认识到错误自觉签订《交通违法警示教育告知书》,随后,民警将信息通报至所属乡镇。



案例八



4月3日,马店镇居民陈某和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行驶至马店镇开发街道路口,被马店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现场对其进行宣传教育,陈某和认识到错误自觉签订《交通违法警示教育告知书》,随后,民警将信息通报至所属乡镇。



案例九



4月3日,潘集镇居民周某荣驾驶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被孟集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现场对其进行宣传教育,周某荣认识到错误自觉签订《交通违法警示教育告知书》,随后,民警将信息通报至所属乡镇。



案例十



4月3日,潘集镇居民郭某成驾驶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被孟集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现场对其进行宣传教育,郭某成认识到错误自觉签订《交通违法警示教育告知书》,随后,民警将信息通报至所属乡镇。



案例十一


4月3日,长集镇居民张某俊驾驶三轮车在长集镇街道违法载,事后,长集派出所联合长集交管中队民警入户对其进行宣传教育,张某俊认识到错误自觉签订《交通违法警示教育告知书》,随后,民警将信息通报至所属乡镇。


曝光和处罚不是目的

我们更希望通过这些惩戒手段

能够让当事人

还有更多交通安全参与者

意识到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

同时我们也将继续

对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霍邱公安交警提示您

三轮车的功能是载货!
不是载人!
便捷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在驾驶三轮电动车出行时
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严禁载人、谨慎驾驶
毕竟
“平安”才是给家人最珍贵的礼物
“平安”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来源: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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