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广源大地惠民家园(廉租房)享有国家帮扶政策,因打算今年正月初九结婚办酒席,特在2018年下半年十月份去外地务工,走时,水电闸全部关闭,物业费也一直照常交付。
在外地工作期间,12月下旬家里的房子因下水道反水,屋内家具与电器都被淹了。
该小区物业人员第一次发现情况后,没有及时联系本人与通知我家人亲戚,没有给予重视与处理,(我亲戚跟该物业人员住在同一栋同一单元,楼上楼下的邻居关系,都相互认识。)
家具电器在屋内泡了将近半个月后,经楼栋邻居住户反映到物业,我家门缝渗水以及米粒与菜叶,该物业人员才联系本人。导致家里被淹半个月,因结婚提前购买的家具,全被泡坏了。电器与衣物轻微受损可以暂且不提。但新婚提前购置的婚床,衣柜,梳妆台与床头柜全被泡坏了,购置物品的发票一直保存的有。
像我这种情况,请问各位,该物业人员有工作失职吗,我维护自身权益,属于合法应当吗?物业应承担责任或者部分责任吗?
在线求助,本人电话15855214400,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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