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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霍邱县城西湖乡的农民,蓄洪区搬迁安置我们在19年开始登记完成所有手续登记,我孩子在外地上学需要迁户口,问了乡里政府部门说登记好了不受影响,我们还是不敢迁直到我们今年2022年2月22号才孩子的户口迁移走。
现在又开始出新政实施今年6月20号前迁走的没有名额分配和补贴政策,这样的话,我们老百姓的保障怎么办,希望领导能够尽快解决我们的遇到困难问题。
网友您好!
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共霍邱县委办公室 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邱县淮河行蓄洪区新建王截流、陈郢保庄圩迁入安置方案>;的通知》(办〔2022〕11号)文件精神,及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本次我乡迁建安置政策人口的认定标准依照“11号文件”第四条执行,我乡2022年6月20日(发布公告日)前迁出我乡行蓄洪区户籍且不在本地长期居住的人口,不计入本次迁建安置人口。
关于2021年向我乡咨询搬迁政策时,我乡的答复依据为《中共霍邱县委办公室 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邱县淮河行蓄洪区居民迁建安置方案>;的通知》(办〔2019〕16号)。因此,回复无异议。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联系城西湖乡经办人员,电话:13167780100。
霍邱县城西湖乡人民政府
2022-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