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玖隆皇家公馆的一期业主,于2018年1月1日以4万元的价款,购买了玖隆皇家公馆的地下车位一个(就给我们一张白条收据),本人多次找开发商要求给予办理产权证,向开发商索要正规税务发票,都被开发商忽悠,说领导不在家,不能给予答复。现在听说开发商,在霍邱县开发结束,准备撤离。请领导协助解决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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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留言后,县税务局安排主管税务机关城管分局核实发票开具情况,经查,2021年4月17日,安徽万象房产开发公司已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注明“不动产*玖隆皇家公馆车位”,但开发企业未主动将已开具发票交付给一手业主,导致一手业主转让车位时,没有提供原始发票给您。目前,开发企业已将该增值税普通发票交付给您。
根据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的《六安城区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库)销售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库)实行现售制度,在办理综合查验后,方可对外销售。销售时要依据实测报告建立车位销售表,并进行网签销售备案。业主在办理地下停车位(库)不动产权证前,应先由建设单位办理首次登记。销售或附赠的地下停车位(库)需签订合同,缴纳相关税费后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尚未收到玖隆皇家公馆项目地下车位首次登记的申请。县住建局已督促开发企业抓紧申请办理登记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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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税务局、霍邱县自然资源局、霍邱县住建局
2023-04-13